关于2015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03.08.2015  19:23

关于2015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从2015年8月3日至8月18日,请取得资格复查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复查资格。

  1、报名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写上资格复查序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用A4纸复印,原件复查结束立即返还。

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的,会直接影响合格证书的领取和以后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851-85360006

   

附件: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