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龙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打造生态环境立体保护网

16.11.2015  13:38

               

 

为保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实现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今年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监督触角,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发放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为打造县域“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立体保护网保驾护航。 据了解,今年5月,该院先后与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水务局等部门单位会签《加强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保护犯罪案件制度》、《生态环境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制度》等制度,搭建起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高效、快捷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协调机制。同时,在建好县级层面保护平台后,该院积极将保护网络向镇、村级延伸。11月,该院与辖区内的13个街道办、镇政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邀请185个居委会、行政村的主任或支书作为信息员,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监控触角伸到村组,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 同时,该院积极将监督触角指向监管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在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综合运用督促履职、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执行监督等手段,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着力纠正生态监管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促使有关部门依法、高效行政。近日,该院针对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在建设辖区大道工程中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向其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破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之后,相关主体共计补植树木6万余株,并与该院建立黔西南州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为提升社会公众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认知度,形成宣传、预防和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社会氛围,该院与县委宣传部、团委、环保局、教育局等部门联系沟通,着力打造多平台、多渠道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宣传体系。今年以来,该院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向群众发放相关资料手册5000余册,受教育人次达2000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并利用“清明节”前后提倡文明祭扫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志愿者”为宣传形象代表,发起该县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活动。 据悉,2015年以来,该院监督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100余件,取得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良好效果,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