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猎团伙 用老鼠钓老鹰

06.02.2015  11:48
2月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当地抓获一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鹰、鹞的犯罪团伙,缴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鹰37只、鹞3只。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据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1月28日上午,他们接到报警称,在七星关海子街一休闲山庄,有人猎捕老鹰。接警后,七星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前往海子街镇,展开调查,并在一旅馆内发现大批老鹰。

旅馆负责人告诉民警,藏着老鹰的房间是一伙重庆人租住的,这7名重庆人自1月23日入住该旅馆以来,早出晚归,具体是做什么工作,他并不知晓。

当天下午6时许,7名捕猎者骑着摩托车陆续归来,布控民警将其一一控制,并从他们骑乘的摩托车后备厢里又搜出几只老鹰。随后,经过民警清点,这些老鹰共有40只,双脚都被胶布牢牢绑住,动弹不得,警方还收缴了其猎捕老鹰的工具一套。

通过连夜审讯,7人对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们交待,他们是重庆江津市人。1月23日,分批来到毕节,从大方县、普宜镇到海子街镇,一路猎捕鹰。他们的捕猎工具就是竹签和铁杆,猎捕时,先选择森林附近有老鹰飞过的空地,然后布下陷阱,用活老鼠作为诱饵,用绳索控制老鼠在陷阱内自由活动,老鹰看到活奔乱跳的老鼠,便飞下来捕捉,这时,误入陷阱的老鹰就没法逃脱了。据称,这些猎获的老鹰均用来做药材,只要遇上买家,他们就将其卖出去,小的200元左右一只,大的能卖到300元。

七星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说,这些捕鹰的方法都是该团伙自创的,在毕节地区,警方还是首次遇到此种捕鹰方式。民警介绍,老鹰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位于生物链顶端,在毕节地区也是少见的物种。

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最终鉴定,40只老鹰中,鹰科普通狂鵟(kuáng)37只(俗称鹰),隼科红隼3只(俗称鹞),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猎捕。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捕获两只就是刑事案件,4只以上属于重大案件,而达到8只就属于特别重大案件。该团伙非法捕获40只,将面临刑法的处罚。

目前,收缴的野生动物寄养在警方处,待取证后,将及时放生,而非法捕猎团伙已被毕节森林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