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小”工程 “大”民生

19.06.2015  10:54

      为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盘县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坚持赋权释能,落实管护主体、管理责任和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多项有力举措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明确目标,工作“有的放矢”

      在乡(镇、街道办)水务站和集镇集中式水厂、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中,以全面提高基层水利管理服务能力为目标,一是建立结合县情、水情的工程建设机制;二是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三是建立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运行机制;四是建立起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工程维修管护机制。

      明晰产权,管理“落实到位”

      为避免出现产权归属不明确、建管脱节现象,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界定工程单位性质,落实各项责任,让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完善组织,惠民“不折不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政府管理与市场管理相结合,根据乡镇行政划分,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办)、村三级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机构。

      一是组建盘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为便于工程管理,将盘县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站,更名为盘县水务工程管理站,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职能。

      二是组建基层水务服务站。根据《盘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将乡镇水利站更名为乡(镇、街道办)水务站,由乡(镇、街道办)管理,承担乡(镇、街道办)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三是组建基层水务服务公司。围绕39个乡(镇、街道办)水务站服务范围,成立39个乡(镇、街道办)水务服务公司,其机构性质为企业,隶属于乡(镇、街道办)水务站管理,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负责乡(镇、街道办)水务站服务范围内的集中式水厂、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管护服务工作,以后逐步发展到其它小微型工程管理。

      目前已有乐民镇、民主镇、保田镇、板桥镇、鸡场坪乡、淤泥乡、松河乡、坪地乡、洒基镇、响水镇、盘江镇共计11个乡镇成立水务服务公司。(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