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网格化”监管模式 有效消除环保工作“盲点”

12.03.2015  17:56

               

   近日,记者在盘县环保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覆盖全县39个乡镇、划分为7个县级“网格化”责任片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有效消除了环保工作中的“盲点”,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划分,盘县定为三级网格。盘县环保局结合盘县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重心下沉、属地管理、便于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全县行政区域划分和7个环境监察中队为基础,将盘县39个乡镇(街道办)划分为7个县级“网格化”责任板块。

  与此同时,盘县环保局成立了“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4名领导干部分别担任7个责任区域的责任领导,明确了网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责任人。

  根据辖区企业分布特征,盘县环保局不断整合各中队执法力量,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重点排污企业、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力求达成“三清三到位”(“责任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网格化”工作方案的实施,推动盘县环境监察由“一月一查”到“一日一查”的转变,各个网格单元的执法人员长驻在负责片区,每日开展工业企业日常环保检查,同时对国控、省控、省坏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增加了检查频率。

  片区监管组除了要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的基本工作外,还要掌握各自辖区内的污染底数,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各网格执法人员积极利用自己的灵活优势,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一有情况,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减少污染范围。

  据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之前,县环保局已有了分区管理的雏形。随着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化,发展至今,逐步构建起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