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2个窗口4名个人分别被省直工委授予省直机关“文明窗口”、“文明标兵”荣誉称号

03.02.2017  18:35

2016年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联合在省直机关部署开展了以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省林业厅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和推进“三创三树”创建活动工作。2017年1月24日,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授予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处室)、文明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黔直党〔2017〕1号),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省扎佐林场派出所被授予“省直机关文明窗口”荣誉称号;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尹先平、省林规院高昆同志被授予“<诚实守信、服务规范>文明标兵”荣誉称号;省林规院肖玲、龙启德同志被授予“<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文明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厅认真立足根本,抓好窗口建设,竭诚为人民服务,创先争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发挥了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贵州作出了实际成绩。这些荣誉将勉励厅直林业系统保持荣誉、戒骄戒躁,立足岗位、再创佳绩,继续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