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大力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以“标准化”夯实党建根基

02.07.2015  11:01

  省直机关工委着力打造标准化党员活动室,消除基层组织建设上的“薄弱点”和“空白点”,提升党员的党性意识,加强党员的自我规范和约束,实现机关党的建设“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根本要求。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今年4月,省直机关工委出台了《省直机关党员活动室“七有”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省直机关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在“有场所”方面,明确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在“有标志”方面,要求党员活动室在醒目位置悬挂标牌,室内布置要有党建元素;在“有制度”方面,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要设立党务公开栏,有党员名册、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台账资料等。活动室最大限度地体现行业特点,突出机关文化的融合等鲜明的个性特色,努力把活动室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党员群众喜爱的机关党建品牌,切实为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打造新阵地,真正让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坚强阵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 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王文阳说,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省直有条件的单位,要采取“建一个、巩固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片”的方式,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议事参政的场所,宣传机关文化的窗口。

  省直机关工委加强指导、各单位党组牵头落实、机关党委负责承办,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坚持“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原则,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机关党委、党支部定期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党内会议、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同时,还结合实际,组织群众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与干部职工活动室、会议室等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党员活动室的综合利用率。

  今年,省直机关工委已把省卫计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省粮食局、省国税局、省地矿局等单位,作为省直机关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试点,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罗绍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