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时代同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十二五”建设综述

29.12.2015  10:32

  回首“十二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省委主基调主战略,坚守两条底线,五年工作实践向省委和全省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去年,张德江委员长到我省调研,充分肯定了贵州人大工作。省委进一步支持人大工作,使贵州人大工作与改革发展同步,与依法治省同行,与人民群众同心,与激动人心的大时代一起前进。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省委一系列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把省委要求融入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之中。坚持重大事项向省委报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促进了人大全面建设。

  五年来,依法召开5次省人民代表大会、33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2011年下半年,全省各市(州)、县、乡三级人大开始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完成。

  2011年,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省委专门部署对这个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11月25日,省委又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大全面建设。12月召开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以贯彻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意见为契机,总结县乡人大工作经验,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历任省委书记栗战书、赵克志、陈敏尔多次对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对全省人大工作寄予期望。

  2014年,省委召开了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大会。在省委党校举办省、市(州)、县三级人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贵州”座谈会,宣传和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和推动宪法实施。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我省的立法主体从20个增加到41个。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及时召开,省委副书记谌贻琴对全省立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召开全省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座谈会,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群山对行使立法权工作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9个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州人民政府开始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此,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形成新格局,走入发展新时期。

  二

  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把立法决策与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全省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结合起来,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地方性法规50件、修改48件、废止28件;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贵阳市新制定地方性法规15件、修改29件、废止12件;批准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新制定单行条例23件、修改3件、废止12件。

  立法中,常委会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来开展。省委提出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常委会党组决定修订扶贫开发条例和扶贫资金审计条例。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运用条例,为我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提供法制支撑。我省有5部开创全国省级立法先河的法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信息基础设施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是贵州人大工作一大特色。在生态文明国际论坛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认为,严守生态红线,完善生态纪律,省人大责无旁贷。常委会制定、修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和义务植树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为我省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

  坚持民生优先、立法为民,社会领域立法硕果累累。制定、修订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职业教育条例、残疾人保障条例、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方面的法规,从法律制度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让“单独二孩”政策在我省及时落地。

  常委会高度关注法规的实施工作。从动议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4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颁布后,常委会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周忠良邀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长江水利委员会与我省有关单位一起召开座谈会,研究贯彻实施意见,促进条例的实施。 2012年到2014年,常委会副主任袁周率队连续三年开展“生态赤水河”、“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赤水河”、“为了赤水河的明天”环保行活动,依法保护一条河,让赤水河造福人民。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禄智明,副主任谢庆生等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常委会还就全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全省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为民代言是他们的使命;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根,根深才能叶茂。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联系我省两名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省委书记、省长率先垂范,推动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制度,畅通代表参政渠道。省委书记陈敏尔深入基层看望人大代表,约见所联系的省人大代表,邀请他们一起参加调研,为各级领导干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树立了榜样。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群众制度,推动各级人大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实现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初任履职培训全覆盖。形成人大、“一府两院”承办部门和人大代表多方联动的合力督办工作机制,办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促成具体问题的解决。邓世雄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民族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省级匹配资金比例”的建议后,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到2014年,逐年投入专项资金44亿元用于省级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建设学校的补助,并对边远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特殊政策。

  省纪委邀请人大代表作为民生监督员,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视察、调研等活动,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机关和有关工作。人大代表多层次参与各项活动,扩大了人大代表社会影响力。

  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也是人大常委会工作重心。从2011年开始,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2011年,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就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这对改变食品安全严峻形势产生了积极作用。其后,常委会先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族村寨保护、耕地保护、旅游景区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了6次专题询问。询问直面矛盾,问出了民心;回答实事求是,答出了承诺。会后形成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办理,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2014年开始,常委会在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评议,先后对交通运输厅、民政厅、林业厅、教育厅相关工作开展评议,促进了相关工作进展及机关作风转变。今年,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开展评议,要求政府部门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四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建设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把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完善机制、营造环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

  2014年,常委会重新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大会审议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会议和活动办法,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制定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改了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秘书长协调会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多次召开专门委员会建设与发展座谈会,充实了专委会人员,增加了外事侨务委员会,加强了9个专委会建设。机关合力进一步增强。两年举办人大讲坛8期,邀请金一南等名家到机关讲课,开阔了人大干部视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和人大书画院正式成立,丰富了人大研究及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机关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制度建设,实现了作风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双丰收。

  常委会重视全省地方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依法履职的强大合力。2011年毕节、铜仁两地撤地设市,2012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并指导完成代表选举及政权机构产生等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地方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基层经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把培训工作与人大工作结合起来,全省县以上人大干部列入了人大培训计划。全省人大信息化建设日益加强,并加强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推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

  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扶贫联系点推进扶贫攻坚。建立机关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帮扶机制,推动精准扶贫。常委会机关22年持续不断帮扶兴仁县,取得良好扶贫效果。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国外议会开展交流活动,承办了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期刊工作座谈会,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的交流。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接待了澳大利亚代表团的来访等;出访了匈牙利、南非、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加强同国外、境外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扩大贵州在国内外的影响。

  跨越“十二五”,奔向“十三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障。人大要发展,必须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解放思想。只有如此,才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前进,为实现贵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