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22.03.2017  20:33

   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月28日至30日举行

  3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主持;副主任袁周、李岷、李飞跃、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月28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内容提请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