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和医改任务扎实推进

01.11.2014  23:10
本网讯(记者  周婧)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为契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和医改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一是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省卫生计生委组建不到两个月即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同时各地卫生计生职能整合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省9个市(州)均组建了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管委会组建了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是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四上升、两下降、两提高”,即门急诊量上升17.59%、住院量上升22.75%、手术量上升31.45%、医院医疗收入上上30.29%,药占比下降6.51%、患者平均住院日下降4.38%,群众中对试点医院满意度提高2.95%、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提高2.48%。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实施,让利于民7000余万元。 三是计生改革实现重大突破。自5月18日全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目前已为全省5895户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家庭办理了生育证明;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对单独两孩家庭提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单独两孩家庭晚育生育关怀制度的意见》等;创新实施计生家庭“圆梦小康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利益导向“四项制度”,2014年全省投入利导资金15.12亿元,受惠162万户(次);进一步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4800元;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省筹集5亿元开展“一创三建一帮带”和“五大幸福计生行动”;募集“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总额突破1.8亿元;累计为1346名唇腭裂儿童免费实施修复整形手术。 四是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规定暂停了公立医院新增床位审批。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领导分片督导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五是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取得新进展。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认证了11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贵州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目前,全省已培养合格3957名具备注册为全科医生资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已完成到2015年全科医生培养任务数的94%;已定向培养了2060名免费医学生,同时启动了2014年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招生2878人。 六是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取得新成效。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创建“平安医院”纳入平安贵州建设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全省警医联动协作机制,严打“医闹”、“医托”号贩子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保监局、省医调委制定《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加强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目前全省共有医调委76个,调解员827名,仅2014年1至8月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279起,调解成功率达80.65%。 七是基层医改成果继续巩固提升。建立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强化药学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引导基层合理用药。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实施范围等。目前,全省1524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所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79所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坚决实现“双降”目标、保障计生家庭民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力加大责任监督制度体系执行力度。着力破解人口计生基层社会管理难题,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基层计生按月下达个案管理服务任务、按月督促落实核实、按月兑现绩效奖惩的“三按月”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计生专干待遇,全省村级计生专干人均报酬由2012年的458元提高到2014年1157元,社保保障比例由25.3%提高到67.3%。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性网上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九是新农合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继续扩面提标,全省参合率达98.9%,财政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280元提高到今年的320元,个人筹资标准从50元提高到70元。提高保障水平,将最高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报销比达70%左右。强化基金监管,出台《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联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改革支付方式,启动“贵州省创新支付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项目”,在14个试点县探索实施混合支付方式,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探索建立新农合普惠制补偿、重大疾病保障和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多重保障机制。 十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改革任务、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出台《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完善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周期、简化审批程序,目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上缩短50%,并实行“超时默认”制度。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逐项细化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公布行政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办证须知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查询。依法承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对全省系统内部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年度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开展。 十一是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切实强化。着力建章立制,2014年2月,省财政厅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了贵州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审核和发放,并会同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审核确认。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对近三年(2011-2013年)全省医院收治三无人员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医疗费用等情况。 十二是医疗行风制度建设更加完善。2014年6月17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九项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评估表,认真开展督查评估。截止9月,全省查处“九不准”相关案件62件,处理20人,行政处理20家机构,查处违规收费83万元,查处收受药品回扣113万元,收受贿赂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