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规委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会议

17.06.2014  12:02

省城规委会召开2014年第一次会议

 

2014年6月11日,省城规委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由省城规委副主任委员、省人民政府吴强副秘书长主持,省城规委主任委员、省人民政府慕德贵副省长作总结,省城规委副主任委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张鹏厅长及部分委员或指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以下三个规划: 审查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 铜仁市地处黔湘渝三省市结合部、武陵山区腹地,是我省东北部的桥头堡。本次规划基础资料翔实,论证充分,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明确,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审查。同时对规划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请铜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报批。 审查福泉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泉市历史文化悠久、资源富集、交通方便。本次规划资料翔实,层次清晰,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审查。同时对规划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请福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报批。 审查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 惠水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涟江大坝是贵州47个“万亩大坝”之一。本次规划惠水县人民政府与编制单位做了大量的专题研究工作,基础资料详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层次清晰,技术路线合理,在区域经济、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等方面有所创新,为切实保护好万亩大坝,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规划需要进一步对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划定涟江大坝的保护范围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实现“清清惠水、田园城市”的发展愿景。因此,请惠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单位深入研究并认真修改后,尽快报省城规委审查。

最后,慕德贵主任强调: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充分衔接与深度融合,规划成果必须要有“多规融合”的具体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必须要体现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强度,容积率要求在1.0以上;要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三废”要提出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以免造成大气和土地的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