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地区同步小康

29.08.2014  18:29

  对于多民族聚居的贵州而言,要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无疑是“短板”。针对这一特殊省情,近年来,我省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划,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团结局面和奋斗局面。

  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吴军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来推动民族地区的同步小康: 一是制定了《贵州省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办法》,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按照简政放权和精准扶贫的要求,对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实行按因素法,将资金分配到县和以竞争立项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将项目资金落实到县相结合,不断深化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式改革。 二是改革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通过加大项目抽查力度、加大分析总结力度、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资金绩效管理改革,每年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实施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三是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 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通过总结推广“政府推动、部门合作、先贴后补、分配任务、纳入考核”的经验,实施“千家培育百强扶持工程”,为民贸民品企业搭建“走出去”的平台,推动全省民贸民品企业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效益,落实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全省现有民品企业84个,民贸企业2180个。今年上半年全省民贸民品企业总产值352.7亿元,就业人数约16万人,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40.75亿元。 四是编制并组织实施好《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全面小康行动计划》。 全力推动全省63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在“十二五”期末实现“五通十有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目标,确保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2017年率先建成小康村。 五是深化特色民族村寨的扶持。 去年贵州省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得到了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的高度评价,国家民委办公厅下文在全国推广学习。今年我省按照“村寨风貌民主化、人居环境现代化、文化保护连片化、发展方式差异化”的思路,进一步拓展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内涵和外延,推进5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编制完善《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依靠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和其他特色产业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提高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六是强化民族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与传承。 加大对濒临失传民族传统手工艺的扶持力度,实施“千百十”(全省培训1000名少数民族手工艺人才,命名100名民族手工艺大师,扶持10名大师成为少数民族手工艺发展领军人物)示范带动工程,积极探索民族工艺领军人才在传承保护民族文化、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利用民族工艺技术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路子。 七是出台了贵州省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科学设置各类民族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加强基层乡镇民族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和分析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数据。

  吴军表示,随着这些举措的逐步推进和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项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今年上半年,全省3个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895.39亿元,占全省的23.7%,其中,黔东南州增速15%,位居全省第一。全省民族地区46个县(市)中有7个跻身全省31个经济强县,占22.6%;在全省57个非经济强县中,民族地区县(市)有39个,占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