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科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05.09.2016  15:08

9月2日,院党委书记金安江主持召开院党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院领导吴大华、汤会琳、王朝新、宋明、索晓霞出席会议,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金书记首先传达了8月30—31日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见》、《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陈敏尔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对《意见(讨论稿)》作了说明。金书记强调,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贵州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安排和部署,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高度重视。全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五大任务”和“五个结合”都与我们的科研工作密切相关,全院特别是研究所要深入学习,快速找准研究的着力点,从现在起谋划一批高质量的选题,集中力量加强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成果,为我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社科研究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随后,金书记传达了7月30日刘云山同志在中央部分地区和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八、九月份的重点部署和安排。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在深学笃行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要突出学做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健康深入开展。会议要求,要按照《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工作要点(8月下旬—9月)》的安排,抓好贯彻落实,要对前一段学习教育及时总结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会议还传达了中央有关重要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