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做出紧急部署

22.03.2016  14:56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在媒体报光后,  引起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摸清有关情况。为了进一步迅速查清我省这次涉及的非法经营人员和单位疫苗流向情况,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向全省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非法经营疫苗等问题进行一次排查。

              通知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疫苗是属于严格监管下的产品,对质量的要求高,脱离严格监管的疫苗,可能无法对防治疾病产生效用,贻误诊治时间,重则可能产生损害身体健康。面对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公众关注度高,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抓好排查工作。省局决定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宋宇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舒立志、巡视员陆  蓉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省局稽查局、新闻应急处等处室(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把这项任务当作当前紧急工作来安排部署。要根据山东局提供的线索精心开展工作,科学制定查处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按时、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是要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要求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组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属于上线的,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属于下线的,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同时,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此外,发现涉案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依法查扣,对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嫌疑人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积极稳妥应对媒体报道,对于媒体发布虚假消息、无依据渲染疫苗的危害等,要及时进行澄清,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本事件,平复公众恐慌情绪。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或地区组织协查,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