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3.06.2016  04:27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工程质量

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6]22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单位:

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组到我省贵阳市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并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整改,组织复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2016年6月16日上报我厅。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我厅和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抽查贵阳市在建工程6个,总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查阅了项目相关质量安全资料。质量部分共检查内容365项,其中符合项280项,符合率76.7%;安全部分(不含起重机械)共检查内容465项,符合项为379项,符合率为81.5%;起重机械检查内容137项,其中符合项100项,符合率为73%;市场行为检查内容共计267项,符合251项,符合率94 %。从检查反馈情况来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针对贵阳市绿地新都会项目、金阳新区马关坝基地搬迁项目两个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分别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质量问题

1.钢筋焊接工艺性能试验不符合JGJ18第4.1.3条(强条)规定。2.抗震钢筋未检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违反强条)。3.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不全,不符合规范。4.回填土未分层检测。5.防水子分部工程未按规范要求组织验收。6.沉降观测未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数据不真实。7.水泥无检测报告(违反强条)。8.用回弹法抽检剪力墙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9.大体积混凝土无温控记录;混凝土存在蜂窝、麻面、孔洞等质缺陷。10.砌体工程存在混砌;构实体检测报告梁板C35混凝土回弹推定值>C60。

(二)安全问题

1.施工现场模架及脚手架构配件存在较多的不合格品,六个项目均没有可调顶托的性能试验报告。2.各施工现场对扣件的松紧程度重视不够,四个项目现场扣件紧固程度抽测10个扣件,5个以上不合格,最严重的抽测10个扣件9个不合格(违反安全技术规范)。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违反强条)。4.施工现场操作层部分预留洞口防护盖板缺少固定措施(违法技术规范)。5.施工现场接受脚手架搭设安全交底的架子工部分工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强条)。

(三)起重机械存在问题

1.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结构变形, 高速限制功能失效(违反强条)。2.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缺失(违反强条)。3.附着以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起重臂一处连接下旋销使用开口销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安全技术规程)。4.塔式起重机附着框连接螺栓螺栓长度不够(违反强条)。5.起重臂最前端没有装设障碍指示灯(违反安全技术规程)。6.回转限位器未接线,功能失效(违反强条)。7.起升钢丝绳在卷筒排列不整齐,存在压绳、咬绳、乱绳现象,吊索编结长度不够,(违反安全技术规程)。

(四)市场行为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理日记记录内容前后矛盾,项目总监在工程资料签字中存在代签、缺失现象 2.工程资料中未见到其参与工程管理记录;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不能提供完整监理资料 3.个别项目涉嫌进行工程转包。4.个别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出的质量、安全、市场等共性和个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在下一步检查中认真对照检查,并组织本辖区及所属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质量方面重点对地基基础(桩基)、回填土、混凝土(尤其C50以上)开展检查;安全方面重点对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开挖、临边洞口的、施工用电等的检查;市场方面重点对施工许可,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二)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项目参建各方人员的到岗履职率。严厉打击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市场等问题,要牵头落实整改,严格检查各参见单位履约情况。各级住建部门对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按上限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实施处罚。达到工程质量事故标准的,要按质量事故程序依法追责。

(四)认真核实本次检查出的问题,并进行整改。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检查组反馈意见和我厅下发的质量安全、市场、混凝土问题督办通知要求,立即督促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反馈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