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环保分局落实省、市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加强环评机构管理

27.08.201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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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服务水平和质量,2018年8月22日,红花岗区环保分局组织召开规范加强环评机构管理专题会,在红花岗区(南部新区)范围内开展环评工作的各环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红花岗区环保局环评科工作人员首先组织学习了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3个文件对环评机构管理具体规定及要求。其次,通报了日前省环保厅环评处对遵义市进行环评督导的情况,并通报了辖区环评文件抽查情况,指出了环评文件中存在措施不合理、前后表述不一致等具体问题,要求各环评机构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严把质量关,确保环评文件质量。会上,两家环评机构针对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加强质量把控,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来编制文本,并严格遵守时限,为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服好务。

  最后,张光宇局长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再次提出“严、快、高、评”的要求,即要严格把关,文本编制(修改)要快,环评文本质量要高,监管部门要对环评机构进行评价。以此,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区“放管服”工作要求,在编制环评文件过程中,时间再压缩、质量再提高、服务再精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