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举在省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4.10.2014  18:37

(2014年10月23日)

杨  兴  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贵州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我省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刚才,胡茜同志传达了赵克志书记、宋璇涛书记在贵州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省直机关工会、财务部等9家单位和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承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本在打牢思想基础

自从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总始终紧扣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聚焦“四风”不散光,查找“三化”不偏离,真转实改不懈怠,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0月8日,中央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紧接着10月14日,省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党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上下联动解决问题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有的地方基层基础薄弱的情况还没有改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贯彻群众路线到不了末端。有的干部留恋过去那种‘一张报纸一包烟,优哉游哉过一天’的日子,希望教育实践活动只是一阵风,风头过了就可以我行我素了。

对照总书记指出的问题,不可否认,在省总机关“四风”、“三化”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仍有踪影;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等现象仍有存在,作风建设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离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必须认真对待。

一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全省各级工会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职工群众的希望与期待,坚决防止与中央和省委阳奉阴违,与职工群众离心离德等现象的发生。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省总党组中心组和直属各党委(支部)学习计划,贯穿于工会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增强对实现现阶段贵州中国梦的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坚实思想基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二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总书记还指出“一些领导干部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很重要的是政绩观出了问题,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政绩观之所以会出问题就是因为抓落实的出发点不是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而是为树立自身形象、为自己升迁铺路;不是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而是追求表面政绩,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是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而是盲目攀比、竭泽而渔。各级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三化”问题,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把工作的重点放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服务大局上来。要借助工会宣教力量,充分发挥工会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好工会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兴新闻媒体,周密安排、精心策划,通过切合实际的形式,以宣传的影响力、教育的感染力,提高预防腐败的思想认识,为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打牢思想基础。

三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推动工会工作与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省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自觉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全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注重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为全省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创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抓住重点环节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一要狠抓班子建设,突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在工作中既对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又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分管领导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起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改进作风。省各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突出措施到位。近年来,省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每年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分管领导,把具体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省总工会直属各党委(支部)书记每年要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每半年要召集班子及有关方面同志专门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并切实抓好党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高质量地开好一年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

三要狠抓制度建设,突出作风转变。要进一步加大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保障作用、基础作用。对踩制度“红线”、闯制度“红灯”的,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不留“暗门”,不开“天窗”,防止“破窗”效应,绝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通过制度建设,按照规章办事,努力营造增比进位、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发展意识有新增强、工作效率有新提高、服务能力有新提升,推进工会各项事业创新发展。要建立健全省总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机关考勤等一系列制度,省总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办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廉洁、公正、高效。下一步要成立工作作风督查小组,不定期对机关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省总工会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切实做到不该讲的不能讲、不该传的不能传;不该跑的不能跑、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送的不能送、不该收的不能收;不该请的不能请、不该去的不能去;不该占的不能占、不该超的不能超。

四要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五条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拓宽干部选拔视野,切实防止唯分、唯票,唯学历、唯年龄,着力解决考察失真失实、拉票贿选等问题,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加大干部考核评价中德和廉的权重,对反映问题未经核查的不得决定任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真正做到选贤任能,把既勤政又廉政、既干净又干事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今年6月份,省总党组下发了《贵州省总工会2014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分工细则》,希望认真对照检查,看完成落实情况怎么样了?各部门各单位年底要向党组作出书面报告。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

结合省总工作实际来看,省总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在于抓好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一要统筹推进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五大行动”。围绕主基调、主战略,省总把“五大行动”(建功立业大竞赛、和谐企业大创建、职工素质大提升、维权帮扶大推进、节能减排大参与)作为工会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总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率先投入到“五大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深化改革、同步小康中的主力军作用。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破解涉及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理顺省级产业工会组织体制、深化工会维权工作机制改革、深化工会经费收管用改革、增强工会企事业服务职工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工会无人员无经费无阵地问题,不断推动我省工会工作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在推进黔党发〔2014〕12号文件贯彻落实中谋划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总结考核,做到两个目标同向、两个安排同步、两项工作同力、两种责任同担、两种检查同抓、两种成效同要。

二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省总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热情接待基层职工,对基层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交办的事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讲明原因。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解决的,要主动告知交接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考核,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制定重点事项办事流程,形成程序规范、服务优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下基层调研、会议活动、检查指导工作时,要做到严于律己,不准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精减发文,要坚持少而精、重质量、求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从严控制各类会议,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加强办公物品、设施的使用管理,提倡OA办公和无纸办公,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从严控制差旅、会议和活动费开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做到不超范围、超规格接待。

四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和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省总党组每年年初要向省委、省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省总各党委(支部)每年年初要向省总党组、纪检组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要坚持好重点工作月报制度,每个部室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月度工作安排,交流近期重点工作开展计划,由分管领导逐项点评,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号叫板”的要求抓约谈、抓整改、抓落实,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省总纪检组、监察室要及时约谈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问题讲清楚,把危害性讲清楚,把整改的要求讲清楚。要严格责任兑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况,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党对腐败毒瘤一直利剑高悬、有腐必惩,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总直属各党委(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抓好落实。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之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勤政廉政,为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