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原副巡视员许兆君被提起公诉

24.09.2015  16:40

东北网9月24日讯 (记者 雷蕾)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以省政协原副巡视员(副厅级)许兆君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许兆君简历:

许兆君,男,汉族,一九五五年九月生,黑龙江双城人。一九七三年四月参加工作,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3.04—1975.12 双城林场知青,团支部书记

1975.12—1977.03 省测绘局地形大队工人,团支部书记

1977.03—1980.03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

1980.03—1980.06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教师兼78级政治辅导员

1980.06—1981.09 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

1981.09—1983.10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教师兼80级政治辅导员

1983.10—1987.10 省委办公厅综合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秘书

1987.10—1989.08 省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

1989.08—1992.12 肇东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1992.12—1996.11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1996.11—1998.11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8.11—2003.06 佳木斯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3.06—2008.02.02 伊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

2008.02.02—2008.02.23 伊春市委书记、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

2008.02.23—2011.06 伊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06—2011.07 中共鸡西市委书记

2011.07—2013.09 中共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9—2015.02 黑龙江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