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

25.07.2016  14:02

  近日,贵州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决定首批向民族自治州下放30项省级审批管理权限,确保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意见》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目标,按照增强民族自治州基本保障能力和提升民族自治州基本发展能力、通过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突破性倾斜支持的“两基一突破”总体思路,提出了四个部分60余项具体举措,加大差别化支持力度,把强化外部支持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切实提升自治州自我发展能力,走出具有民族自治州特色的弯道取直、后发赶超新路子。

  《意见》的研究出台,体现了支持上的真情实意。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于三个自治州的特殊关怀和深厚情谊转化为支持发展的特殊政策,着眼于解决影响和制约自治州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自治州破解难题、加快发展的措施,对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给予了全面、系统的支持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意见》体现了放权上的真放真接。在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一突破性支持方面,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对民族自治州要做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要求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下放时间和方式,权力下放后不得继续行使或变相行使已下放的权限,不得自行调整或者收回已下放事项,还要采取编印权限下放工作指导手册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各民族自治州对下放的省级管理权限接得住、受得起、用得好。

  《意见》体现了投入上的真金白银。在财政政策方面,从给予民族自治州的特殊倾斜和支持出发,综合考虑自治州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民族因素权重等含金量十足的政策措施,具体在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省对市县增量集中分类分档补助、对州本级一次性财力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充分考虑自治州的实际,加大对自治州的财政支持力度。

  《意见》体现了工作上的真抓实干。按照“主题扣上去、工作落下去”的思路,《意见》要求民族自治州和省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放管服”和“接管用”各项工作,确保支持民族自治州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求各民族自治州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支持政策,积极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随着《意见》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落地见效,黔东南、黔南、黔西南自治州将迎来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各族群众将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指引和激励下,谱写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