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

14.04.2017  16:27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6年度职能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所列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第44项规定:“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研究中心立足职能,组织中心干部积极向省委改革办、省法学会等单位申报课题,经省法学会批复,“档案管理制度缺失研究”“对行政复议中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思考”“我省‘僵尸车’依法治理对策研究”“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问题研究”共四个课题作为自筹经费课题立项,对批复立项的课题进行资料收集、调研考察,课题执笔人正按照课题撰写要求开展撰写工作。另外,向省委改革办申报的重大课题《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及职能定位研究》中期评估稿,已于2016年8月15日按要求将中期评估稿报省委改革办,省委改革办组织专家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并于12月3日反馈专家评审意见,现该课题稿正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此外,法制研究中心还积极参与办内相关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于10月协助举办了贵州省第九届行政复议协作会暨“开发区管委会法律主体资格”专题研讨会。7月印发了《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主题征文活动的函》,在全省开展征文活动,共计收到征文160篇,目前正按照论文评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拟对优秀论文予以表彰。今年8月,国家将贵州省确定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试验区,这标志着贵州省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为迎接新时期的机遇与挑战。9月,经唐林主任同意,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与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开展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及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征文活动,并于11月19日在遵义市召开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法律制度建设及机遇与挑战研讨会,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两位同志的论文获优秀奖。目前,因本办门户网站改版,将继续在醒目位置开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竞赛活动”专栏,对政府法制系统活动调研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二、 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管理工作

研究中心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究,为“十三五”时期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引导和支持。开展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向省编委办申请增加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开展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组织管理”的职能。起草《贵州省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于6月20日经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分别于9月19日、9月28日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工作的报告》《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理论研究课题计划的请示》呈陈鸣明副省长,经陈鸣明副省长签署意见后,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课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为2017年度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内刊编辑发行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职能职责作用,对全省政府法制重点、难点、亮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采编指导性强、质量较高的文章,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广泛动员供稿,截至2016年9月30日,完成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第1-3期编辑发行工作,第4-5期草稿待领导审批后印刷,第6期待12月工作完成后,按时间进度完成。

 四、 政府法制业务培训工作

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向省政府法制办人事处申报2016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审议通过的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培训计划,7月协助开展了共计有208人参加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岗位培训;9月协助开展了共计有127人参加的行政复议培训工作;11月28日至30日,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贵州省法制办负责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98名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从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建设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紧紧抓住市县两级政府法制系统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托中国政法大学的优质培训资源,通过系统的理论讲授和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突出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使全体学员进一步认清了政府法制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拓宽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中心派员参加将于12月19日至23日在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做好培训相关工作。9月28日,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度培训计划的报告》呈陈鸣明副省长,该培训计划得到陈鸣明副省长的肯定批示,下一步将结合省政府法制办承担的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省职能以及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各处业务培训指导需求,按照培训计划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及业务培训、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政府立法培训。同时,按照《贵州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培训聘请老师、会场布置、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五、 行政执法监督证与行政执法证制作工作

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证件制作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政府采购、竞价、实地考察等工作,与办行政执法监督处、机关党委共同在政府采购系统选择确定制证公司后,及时与制证公司签订合同,完善工作机制,并督促制证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2016年共制作行政执法证21099个,已发放到位18886个。

六、政府立法调研工作

参与政府立法调研,向省编委办申请增加研究中心“承担政府立法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对我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职能。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政府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或根据委托开展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目前,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有两位同志分别在法规一处、法规二处从事政府立法工作,10月份以来,先后参与了《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草案)》《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起草修订工作;对《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信息数据采集应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改意见。

七、 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承担省政府法制办信息网络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等处室的协调,开通电子政务内网,督促指导全办干部职工使用电子政务网。加强“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管理和维护,整改我办门户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协调相关处室做好内容保障,监测长期未更新信息的网站栏目并督促栏目相关处室及时更新内容。做好信息化平台建设及电子政务网推广使用、网站监测复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询系统、制作单位录入工作情况监测、门户网站迁入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数据录入及测试、等工作,到省经信委协调信息化经费立项、省政府法制办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评审会等工作;与省政府办公厅对接电子政务网应用、接入、开通工作,确定电子公文运转流程;对接三家电信运营商选送本办移动终端解决方案,做好正式运行省电子政务网、移动政务终端发放、移动政务APP安装工作;做好全办机关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管理和维护机关电子文件交换系统,承担机关网上政务服务线路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八、自身建设工作

做好法制研究中心人事、财务、职称评定及事业发展等行政事务工作。起草《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职能调整及内设机构的请示》送办领导审定后报省编委办,并协调省编委办对请示作出批复;完成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岗位设置方案并提请办党组审定。起草上报《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6年工作要点》《关于规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管理涉及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规范研究中心财务的请示》《关于申请将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作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报告》。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干部职称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审批岗位设置方案、对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岗位聘用、贵州省省级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供款方式改革、健全内设机构、开展干部选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及转岗人员相关手续办理、理顺财政经费等事项。转发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印发的《贵州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加大与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等相关职能处室的沟通协调力度,协助综合处(人事处)做好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公务收发处理、工作动态和工作月报编辑发行、综合性文稿起草、党支部建设等相关工作;与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及《法制日报》记者对接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宣传事宜;研究省行政法学会换届工作;按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存在的问题

根据省编委办核定的职能,研究中心承担的职能任务多,人手少,超负荷工作;中心经费没单独预算,财务管理制度需进一步改进;一些工作的开展需各处室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