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检工作情况

30.11.2016  04:06
  本网讯(通讯员  林盛)11月29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贵州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5个典型案例、1个典型事例及其典型意义。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在通报中说,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围绕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个案件获全国十大典型案例;2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5个检察院被评为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15个检察院被评为 “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

  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严厉打击猥亵儿童、拐骗儿童、引诱幼女卖淫、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性侵幼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大方县检察院在办理韦某猥亵儿童案中,深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形成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强有力保护。

  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今年前三季度,对超过30%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不捕非羁押措施,对超过8%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予起诉,有效的感化挽救了一大批涉罪未成年人。办案中,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预防源头治理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的特点、原因、趋势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建设。南明、盘县、平塘等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运行效果好。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增强未成年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起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联合团省委、省律师协会开展“花季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

  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全面助力省委、省政府实施的“雨露工程”“育新工程”,积极开展特赦未成年人专项工作,依法严惩侵吞、挪用未成年人专项救助、救济资金等职务犯罪,保证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福利政策落实到位。

  在夯实未检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省检察院与团省委合作,共同组建了一支700余人的全省合适成年人队伍,解决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困难。出台《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保护实施意见》,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宋勇在发布会通报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5个典型案例和1个事例。

发布会现场

余敏通报工作情况

发布会现场

      附:典型案(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