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12.06.2017  22:31

  近日,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公布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根据公告,省民宗委共有权力事项21项,包含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9项、“其他类”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175号令)公布。公告发布后,省民宗委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接受监督。

  较之2016年,省民宗委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和“其他类”事项暂未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