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召开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会议

02.09.2014  19:29

 

  日前,省民宗委组织召开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的修订,征求有关部门、团体、专家、企业关于贵州加入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联盟的意见和建议。省民宗委副主任徐飞主持会议,省社科院、各市州民委(民宗委)、部分县民宗局、省伊协、贵阳市伊协、清真食品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徐飞就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意义,起草《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的背景以及关于贵州加入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联盟等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介绍,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就《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作了详细说明。

  徐飞指出,在国家尚未出台《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函邀商请贵州加入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联盟,共同执行五省区(宁夏、甘肃、陕西、青海、云南)《清真食品认证通则》。此次会议是按照省民宗委主任办公会要求,就是否加入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联盟的问题征求意见,同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是省社科院经过多次调研、反复论证,借鉴八省、区已出台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清真食品认证的经验做法,并结合贵州实际,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专家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形成的。

  徐飞要求,起草组要及时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修改完善。要进一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依据,规范用语,切实规范清真食品的认定标准、许可条件、相关术语、处罚原则等,使《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对贵州清真食品产业发展更具指导性、操作性、适用性。

  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逐条审议,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贵州加入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联盟,共同执行五省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