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推行党员亮明身份制度

02.11.2016  01:10

  为进一步增强全委系统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促进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近日,省民宗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委系统推行了以“佩戴党徽胸章、亮明光荣身份、接受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亮明身份制度。

  省民宗委明确要求,每名党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必须形成持之以恒佩戴党徽的良好习惯,始终牢记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光荣身份,时刻提醒自身肩负的伟大使命,时刻以身作则、规范言行、接受群众监督,时刻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该制度执行以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为积极推动全省民族宗教治理体系改革、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