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

29.01.2016  10:3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厅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干部职工自律意识,1月25日,省民政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结合贯彻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作了讲话。会上,省直机关纪工委审理室主任王若夫宣布了省直机关工委对省肢体康复中心四位同志的党纪处分批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志强宣布省民政厅对以上人员的政纪处分决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杨瑞安同志传达了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亚军主持会议。省民政厅机关和省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罗宁厅长指出,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适应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常态,特别是从省肢体康复中心暴露出来的问题,清醒地认识到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腐败风险,头脑清醒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应有的政治纪律、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坚持常抓不懈,时刻警钟长鸣。她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把主体责任作为应有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级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强化责任追究,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结合刚刚召开的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罗宁厅长要求把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列入2016年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落实好“一岗双责”,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加强民生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为指导,将2016年定为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年,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为在新常态下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