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简政放权取得实效

01.08.2016  17:42

  为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简政放权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省水利厅按照“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得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的原则,大力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取得实效。

  一是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省水利厅的行政权力从219项减少到34项,减少了84.47%,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从43项减少到12项,同比减少72.09%。

  二是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取消。省水利厅实施的8项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取消,不再纳入权力清单管理。

  三是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得以简化整合。省水利厅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厅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内容相近事项进行分类整合。简化整合后,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从7项减少到3项,减少了57.14%。

  四是行政权力下放切实推进。省水利厅将除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及省管河流、跨市(州)河流外的小型水库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全部进行了下放。同时,对下放的权限,加大了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五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得以清理规范。省水利厅对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了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等6个涉及行政审批资料的机构资质要求。今后,省水利厅行政审批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只要申请人有能力的,都可以自行编制。

  六是行政审批时限得到切实压缩。省水利厅制定了《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和《贵州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大大压缩,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都减少了5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了70%以上。

  七是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经统计,省水利厅2016年上半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01项,2015年上半年受理132项,同比减少23.48%。

 

                  供稿人:黄增  王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