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置情况进行普查的通知

02.06.2014  19:32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贵安新区卫生计生局,威宁县、仁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地点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公众身体健康,现对我省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进行梳理调查。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级实验室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认真填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调查表》(附件),并于4月25日前将填好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调查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报科教处。

联系人:王蕾    李怡佳

联系电话:0851-681942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调查表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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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置情况进行普查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