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拨2016年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650万元

22.06.2016  03:42
        为支持各地开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省财政厅、民政厅近日下拨2016年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650万元。本次省级补助资金将与各级财政安排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统筹使用,依据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孤儿人数和各地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对各地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目前,我省孤儿生活基本费补助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6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000元/ 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