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30.10.2015  15:27
 

  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同时也是坚持经济建设、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多赢”的基本理念。为加快生态创建工作步伐,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黔西南州环保局积极开展贵州省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主要采取四项措施落实生态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创建标准和规范要求,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机制,将创建活动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二是科学计划,稳步推进。积极对照各项创建标准,科学编制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方案,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查漏补缺,完善创建条件,逐项落实创建任务。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创建指导、进度推进、创建申报等事宜。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四是建立机制,提升质量。经过层层把关,对有望获得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提升该州农村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创建村镇始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今年,全州申报贵州省省级生态镇4个、生态村州13个,其中有3个省级生态镇、6个生态村有望得到省环保厅命名。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