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副厅级官员的腐化之路

09.07.2015  20:27

该案于2014年4月24日开庭审理

中安在线讯2015年1月5日,54岁的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副厅级)朱永国终于等来了他的判决结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5万元。

令人关注的是,这个 受贿 597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主要发生在其担任省经信委产业处处长岗位上,都与“产能”有关。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地域分布广,朱永国甚至都记不起第一次受贿是什么时候。

接到纪委通知后,拿了一条香烟放在包里

朱永国人生之路的拐点起于一个电话。

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朱永国盯着来电显示想了片刻,按下了接听键。

喂,朱主任,你不在办公室?委纪检组的同志找你,叫你给他回个电话。”电话里传来同事小李的声音。

就是这个简短而普通的通话,掀起了朱永国内心的波澜。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朱永国已经清楚意识到了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朱永国拿了一条香烟放在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下班后,我若不回家,让你妈妈不要找我了。”叮嘱完儿子,朱永国转身离开了家。在去办公室的路上,朱永国还特地去看望了自己年迈的父母。

一个小时后,赶到单位的朱永国拨通了纪检组组长的电话,不一会儿,三个朱永国并不熟悉的面孔出现在办公室……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永国,被纪委的办案人员带走了!”下午下班时,这个令很多人都大为震惊的消息已不胫而走,迅速蔓延,扩散,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2013年6月25日,也就是朱永国被安徽省纪委带走的第二天,他就因涉嫌受贿,被宣布“双规”。

记不起第一次受贿是什么时候

前两天还在陪同领导赴外省进行调研,风光无限的朱永国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这么快就成为了众人口中唾弃的阶下囚。

到案后,朱永国陆续坦白交待了自己任职期间收受47个单位50人、约600余万元的受贿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地域分布广,朱永国甚至都记不起第一次受贿是什么时候。从一开始的茶叶、土特产到后来的购物卡、代金券,从小额现金到大额现金,从最初的害怕、推辞到最后的心安理得、来者不拒甚至于主动索取,如朱永国所言,这一笔笔受贿记录,一个个受贿的画面,都让如今回首往昔的他感到触目惊心、羞愧难当!

朱永国1984年大学毕业被分配至安徽省冶金工业厅工作,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当上了省冶金工业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后调到省经贸委,在干了两个处室的副职后,在省经贸委产业政策处处长、省发改委产业处当上处长,接着又连续在几个重要处室当处长,如省经委产业处处长、省经信委产业处处长,最终当上省经信委非煤办主任,成为副厅级官员。每一次的职位升迁,每一步的权力扩张,都会增大隐藏在朱永国心中对钱的需求欲望,成为他贪腐滋生的“温床”。

受贿30万第二天就拿去交房款

在朱永国600余万元的受贿金额中,其中最大一笔的170余万元,是淮南的“双林”所给。

林某华和林某木分别是淮南市某钢铁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2007年,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安徽省在钢铁行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重新配置产能用于符合条件进行技改升级的企业,该项工作由省经委产业处具体负责。而当时任产业政策处处长的朱永国,正是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同年下半年,林某华为企业产能问题找到朱永国,请他对其公司年产50万吨特种钢技改项目列入全省技改项目规划中的事情给予关心,并介绍了林某木给朱永国认识。

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林某木来到朱永国办公室,简单汇报公司钢产能技改项目的情况后,再次提出希望朱永国给予支持。实际上,当时全省钢铁企业技改项目计划草案已经拟定,朱永国早已经将其公司列入其中。但心机很深的朱永国却不露声色,只是跟林某木表示会考虑。林某木将一个鼓囊信封递给朱永国,朱永国心领神会收下,信封里面是厚厚一沓的1万元人民币。

2008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对已执行差别电价的部分高能耗行业的企业,经改造升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可以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政策。而该公司正是在2007年10月,就已被列为了第一批执行差别电价的钢铁企业,这就意味着,用未升级改造前的那些淘汰落后设备进行生产,一度电比一般电价高了0.2元。这看起来不起眼,可对于钢铁这样的高耗能企业而言,意味着高额成本!

如果能搭上这趟扶持政策的顺风车,那可是节省了一笔巨大费用!林某木故技重施,再次找到朱永国。如林某木所愿,不久后,省物价局宣布包括林某木公司在内的钢铁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没多久,他又再次找到朱永国,提出文件中规定其公司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时间,与公司实际上进行技术改造、上新设备、降低能耗达到要求的日期不符,造成该公司多缴纳了不少电费,请朱永国帮忙协调,将其公司那些多缴纳的电费予以返还。

接二连三地提要求,林某木觉得,要烧上一把火了。2008年12月的一天,林某木用报纸提着一个手提袋又来到朱办,手提袋的上面用报纸盖的严严实实。朱永国依然不动声色地留下了手提袋。两层大纸袋里有3捆人民币,都是百元面值的,每捆10万。

这30万解了朱永国的燃眉之急,因为他之前买的房子正急要交房款,家里正愁拿不出来!第二天朱永国就从这30万里拿了25万交了费,剩下的钱则是用于平时打麻将的赌资。这是朱永国当时收下的最大一笔贿款,覆水已难收,朱永国心里想一定要将林某木的事情办好。

2009年2月,省物价局函复省经委,同意返还该公司已缴电费930余万元。如此大的经济利益摆在了林某木的眼前,他心花怒放,与林某华商量之后,直接给朱永国的银行账号上汇了50万。

屡次索贿迫行贿人避之不及

看到林某木出手豪爽,时间久了,朱永国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两人的“人情往来”愈发密切,“”的是朱永国手中的权力,“”的是林某木赠送的钱物。朱永国已将受贿成为习惯,变得愈发肆无忌惮,甚至于多次主动伸手索要。

2009年下半年,朱永国欲拿七八十万融资赚息。却苦于手头现金不足。而这段时间,林某木正在找朱永国为另一个公司申办生产许可证出具相关产业证明。所以当朱永国以家里买房缺钱为由向其借50万时,林某木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这次两人都心知肚明,这样没有借条的借款,是根本不用还也不会还了……

之后,林某木还陆续给朱永国送了金条、紫金方印等钱物,而朱永国外出旅游,也会经常打电话给林某木,让其接待。即便如此,朱永国心里仍然觉得,这些都不足以林某木报答他为其公司公司创造的价值,尤其是上次返还差别电费近千万的额外收入,就是自己再问他要点钱也不为过。

他帮了忙,我们自然要给好处,但他要的太多了!”林某木事后在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还有点忿忿不平。

对朱永国手中权利趋之若鹜的,还有郎溪一家钢铁公司的负责人池某某。同林某木一般,令池某某记忆犹新的亦是朱永国数次向其索贿的贪婪。

和林某木的经历相似,在朱永国的帮助下,池某某企业年产50吨特钢产能置换项目列入了全省钢铁淘汰落后、结构调整、产能置换项目的计划,而该企业原来并未列在计划框架之内。这对于池某某而言,无疑是生死攸关的一道坎,如若没有朱永国的帮助,其公司面临的结局就是淘汰、关闭。池某某也坦言,在这之后,公司之所以能够享受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且获得供电公司返还的750万余元的超额电费,都离不开朱永国的献策献力。

对此,池某某“吃水不忘打井人”,先后赠送朱永国共计5万元人民币且诸多礼品。但池某某着实小看了朱永国的“胃口”。2008年4、5月份,朱永国打电话给池某某称有急事要用钱,向池某某借10万元用。一年后,朱永国再次打电话以办事需要打点为由向池某某索要20万元。2010年和2012年,朱永国还以考察出差为名,分别向池某某索要了共15万元。

悔过书:自称“缺德、少才、无知、欠畏

“‘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在朱永国的字典里,有着这样一句话”。据办理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在朱永国看来,为企业把事情办成了,企业发展了,获利了,送点钱给他,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因而即便离开了之前从事的工作岗位,他也念念不忘曾经为哪个企业出了力,他们应该报答。这种思想不断麻木腐蚀着他,收取贿赂、索取贿赂,为官数十载,朱永国钱是越收越多,但人却在违法之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6月,行贿人林某木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的一天,朱永国大惊失色,担心收受这50万的问题败露,便安排妻子补写一张假借条给宏泰公司,同时将借条提前到转账50万元的当天。之后朱永国赶紧安排老婆凑钱把50万元退掉,并多给2万元当作借款利息一并退给了宏泰公司。

在那期间,朱永国通过外界不停地听到自己将要“出事”的风声,直至他被纪委带走的那个下午,才陡然发现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2013年7月26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朱永国实行逮捕。在由该院侦查终结之后,于同年12月24日交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缺德、少才、无知、欠畏”,朱永国在其悔过书里这样剖析其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诱因:“作为一个生在农村的孩子,是党和人民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一步步把我培养成党员领导干部,而我却未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违法受贿,由此我必须应该知罪、认罪、悔罪、改罪、伏法,这也是做人最起码的品性。”案发后,朱永国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也第一时间主动退赃60余万元,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追赃退赃。庭审中,朱永国供述稳定、坦白认罪,希望减轻罪行。

2015年1月5日,朱永国终于等来了他的判决结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5万元。(查丹 记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