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 贵州攻坚水环境治理

15.05.2017  15:30

    贵州是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溶洞密布、地下水系发达,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治理和恢复。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由于治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我省一些地方水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乌江等河流部分指标超标,少数饮用水源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状况。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贵州开展督察以来,贵州省以此为重大机遇,全力推进水资源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效果。

    总体部署 完善制度

    省委、省政府将治理水环境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内容,作为贵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推进边督边改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实际举措,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相关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今年4月,贵州全面建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河长的“河长制”,在全省八大流域及一、二级支流和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推行。

    5月,贵州建立省领导包干负责9个市(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制度,由省领导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治理负总责,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9个市(州)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对十大污染源治理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均制定专门方案,实行领导包干负责制。

    现场督导 快办严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高度关注贵州饮用水源治理保护,多次深入实地督导。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到清水江、乌江、赤水河以及小车河、花溪河、阅山湖、普定县夜郎湖饮用水源地等地,检查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问题整改。

    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贵州省委、省政府负责人切实履行“总河长”职责,分别到乌江、黔东南调研指导水环境保护治理、饮用水源居民搬迁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也把保护和治理水环境作为重点任务,纷纷实地检查督导。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贵州以来截至5月14日,共接到群众信访投诉案件1982件,其中涉水污染案件564件,居各类投诉案件之首。督察组建立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办理闭环工作机制,明确接案、转案、查案、上报各环节重点工作、责任人员、办理时限,确保相关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对重点水环境污染问题,派出专门督导组现场核实,并电话回访抽查,确保办结质量;对案件办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格责任追究。

    各市州也建立高规格指挥调度系统,多措并举保护和治理水环境,如贵阳市建立“十项机制”,并成立专班,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导”。

    成效明显 群众点赞

     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我省水环境治理取得成效——

    在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方面,目前已初步筹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资金9.09亿元,关停农家乐、洗车场、加工点等123家,关闭畜禽养殖场85家,搬迁保护区内居民1445户,搬迁警犬训练基地1个,建立隔离围网62.3公里,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5个,完成绿化2000亩;

    在十大污染源治理方面,已完成方案制定和评估,部分项目整治工作已进展过半,较快的项目已达工程量的90%以上,乌江34号泉眼废水整治深度处理项目已稳定运行,六盘水市水城河治理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安顺市贯城治理达整个工程量的一半;

    在十大行业治污减排方面,我省根据行业企业产污种类、工艺特点,进行全面分析归类,明确辖区污染相对较重、治理任务较艰巨的行业作为攻坚重点,正在开展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工作……

    通过“边督边改”,包括水污染在内的一大批环保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广大群众环保获得感明显增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给予点赞,5月4日下午,有群众自发为中央环保督察组送来“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

[责任编辑: 栾小琳 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