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制定《“督查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抓实督查

15.04.2015  10:55

  为做好“十二五”环保工作,达到“重点工作求突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龙里县“督查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15﹞14号)精神,龙里县环保局制定《“督查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问责问效,抓实督查督办。

  一是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督查落实年”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督促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及省、州、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落实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以“一个坚持,四个突出”为主线,坚持“项目为纲,民生为本,实干为先”的“三为”工作导向,紧扣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紧抓提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发扬新时期龙里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奋进,扎实工作,提升作风效能,有力地保护全县环境,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环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明确了督查督办工作任务。(一)围绕全面小康社会核心指标和前置约束性指标抓督查,督促环保局做好创建全面小康社会工作。(二)为加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力度抓督查,督促环保局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三)围绕污染减排抓督查,督促环保局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四)围绕环境监督执法抓督查,督促环保局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五)围绕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抓督查,督促环保局抓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围绕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抓督查,督促环保局努力争取得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资金。(七)围绕效能建设抓督查,督促环保局提升服务水平树环保新形象。(八)围绕加强新《环保法》宣传抓督查,督促环保局助推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督促环保局在企业、项目、全县干部群众、学校的新《环保法》宣传,使环保理念、法律法规深入民心。

  三是落实了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督查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琼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干部等为成员,局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督办日常工作。(二)制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龙里县环保局督查督办工作办法》,2015年4月要发文要求局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督查督办工作方法。一是催办督查。二是专项督查。三是实地督查。四是跟踪督察。(四)督查督办工作程序。(五)督查督办明确工作时限。(六)督查督办实行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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