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闻联播:《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施行

09.05.2017  15:51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已于5月1号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为本级政府的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能源、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和管道企业的主体责任。《办法》还明确,管道建设相关补偿工作,按照同一区域同一标准、同一类型同一标准的原则执行。明确管道建设用地后,在用地范围内新增建筑物或新增种植物的不予补偿。

            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类油气管道2243公里,特别是中缅、中贵天然气管道和西南成品油管道,每年为我省提供近4亿立方米天然气和400万吨成品油,促进了我省经济和生态建设。根据规划,从今年到“十三五”末,我省每年还将新增油气管道约1000公里,届时我省管道总里程将达到6100公里,持续优化我省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