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矿集团公司不断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29.07.2015  15:28

根据《关于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水矿集团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28日至8月20日对工资考核分配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定8月11日至8月2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

检查重点内容是一查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建立情况;二查工资分配情况;三查工资考核分配民主管理情况;四查工资发放情况;五查罚款管理情况。公司检查组强调要着重检查民主监督管理是否到位。一是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其他管理办法的制定要按规定程序走,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公告公示,让职工学习签字认可,严禁工资考核分配的随意性。二是生产工区(车间)实行工分制计件的应将每道工序的分值明确,实行金额制计件的应将每道工序的单价明确,做到班清班结、日清日结,最迟在第三天将职工个人的工分或金额上墙公布。三是民管小组根据工区(车间)职代会通过的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研究工区(车间)具体分配方案,方案必须张贴上墙,接受职工监督。四是工区(车间)工资分配汇总表经民管小组成员签字同意后报矿人力资源科审查,经审查确认无问题后再做矿、厂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并在矿(厂)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公司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单位在巡视问题整改中,设立工资考核分配专项检查小组,负责本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到人。(刘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