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与追赃并举

05.06.2014  13:17
没想到6年前被骗的140万元巨款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您们了!5月28日,开发商李某在贵州省绥阳县公安局举行的退还赃物大会上,从民警手中接过6年前的140万元巨款后,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2008年3月,李某在绥阳县开发一个楼盘时,因急需周转资金700万元,遂找到遵义市光大兴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帮忙担保贷款,并协议按贷款金额的20%上交保证金。但李某想不到的是,张某某收取巨额保证金后,在约定期限内一直未履行担保贷款的相关事宜,并以正在办理中为由拒绝退保证金。同年3月和6月,张某某又同样的方式骗取遵义市货运配载有限公司、贵州省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保证金120万元。随后,李某等3名受害人在追讨巨额保证金无果的情况下,分别向绥阳警方和遵义警方报警。因为李某骗取巨额保证金后就销声匿迹,遵义、绥阳警方6年来始终没有放弃对张某某的抓捕工作,并于今年4月在广东广州和贵州安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件侦破后,追赃成为警方的难题。绥阳警方坚持坚持破案与追赃并举的理念,通过大量工作,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筹集资金退还了260万元巨额保证金,并及时退还给李某等人的3家企业,挽回了企业的损失人,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