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村官”的祸害及防治【长城时评】

05.11.2015  22:56

●储瑞耕

最近廊坊市通报:香河县新华街道办西北街村原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董福成在任期间,私分村集体养老保险金,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涉案金额150余万元。三河市高楼镇双营村党支部书记翟景林,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三河市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索要财物,侵占村集体土地流转资金,涉案金额1080余万元。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村委会主任杨贺,利用职务之便,在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要巨额财物,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固安县宫村镇马公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曹连生,利用职务之便,在新民居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工作中,非法占有、挪用村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利益,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涉案金额4200余万元。……目前这些“硕鼠村官”都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依法立案侦查。

一个小小的村级干部,居然贪腐几十、几百乃至几千万,此类案件触目惊心,令人感到愤怒和震惊,给人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在中国的政权结构中,“村官”是最小的官职。有道是“七品芝麻官”,“县官”才是七品,“村官”算起来最多也就是“九品”,只好说是“小小不言”了。但是,一个坏官的社会影响的恶劣性,与这个官的级别是两码事。

一个人掌握了某方面的权力——有的情况下这个权力并不大甚至很小,但如果道德要求的自律性很低,又缺失管理,那么就什么坏事都可能干出来。这样的事实警示人们无论哪一个级别、任何权力都必须放到阳光下来运作。

又因为村官与广大人民群众离得最近,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使得人民群众感觉特别切身:好官使人民群众受益,受感动,进而凝聚人心,弘扬社会正能量;反之,坏官损公肥私,贪污盗窃,就直接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直接和恶毒离间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血肉关系,其祸害可谓“无穷”!

村官中出了“硕鼠”,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诸如集体养老保险金、村拆迁改造、新民居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等,几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是根本不可能有的。

但是,面对这样一些现实的问题,面对大量的资金,难道村官们就不可以不动心?不可以不贪占吗?回答是否定的。鲜明的事实是:绝大多数的村官都经受住了各种诱惑的考验,好好为人民服务。但是,其中确有极少数,变成了可恶的“硕鼠”,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鲜明的事实。

硕鼠村官”祸害极大,不可不加以治和防。

所谓“”,就是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强化群众监督,凡有违反者、知法犯法者、顶风作案者、一经查明,严惩不贷!

有的“村官”思想上有一种成见、错觉,以为身在城乡基层,“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种成见、错觉,一是低估了新时期共产党的管理领导能力和法纪的威力;二是低估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权管理和舆论监督的了不起的力量。——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成了记者、信息员、广播员、监督员,无处不在的手机“随手拍”,令一切坏人坏事无处逃遁。

所谓“”,就是树立清风正气,发扬好干部的正能量影响力,筑牢思想道德堤坝,经常性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教育。法纪解决“不敢腐”,制度解决“不能腐”,思想道德文明建设解决“不想腐”——三管齐下,包括“硕鼠村官”在内的基层政权建设等等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