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陈程副厅长赴黔南州督查涉磷企业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污染攻坚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05.07.201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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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至8日,省环保厅副厅长陈程率水环境管理处李斌处长及相关同志到黔南州福泉市、瓮安县督查涉磷企业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污染防治攻坚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陈程副厅长先后深入现场检查了瓮福集团、川恒化工、金正大、芭田、雷打岩含磷废水处理站、瓮安县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和银盏镇磷矿废渣治理点,详细了解了磷化工企业的含磷废水、磷石膏渣堆存和综合利用、厂区防渗等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及提标改造建设情况,生态环保部“清废行动”挂牌督办的瓮安县磷矿废渣治理情况。并于6月8日上午10时在瓮安县政府会议室召开瓮安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福泉市环保局、瓮福集团等9家涉磷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福泉市、瓮安县汇报了磷污染治理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相关涉磷企业介绍了有关情况。座谈会上,陈程副厅长就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切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绿色发展理念,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要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把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污染攻坚,制定全面、精准、简洁概要的污染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攻坚的问题台账和清单,建设工程措施确保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三是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抓好中央巡视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的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确保各流域水体达到规定水功能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