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面部署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06.11.2015  18:36
    为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兜底线功能,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省全面部署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目标更明确。《实施意见》明确,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到2020年前“两无”贫困人口(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基本生活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二是要求更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首先是应保尽保、托住底线。将所有“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全部纳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其次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通过提高标准、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提高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第三是加强衔接、织密网络。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扫除保障救助盲区,补齐保障救助短板;加强制度衔接,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三是任务更明晰。《实施意见》要求: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2.提高特困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3.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5.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灾致贫返贫;6.加强住房救助,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7.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贫困群众老有所养;8.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乡级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健全政府牵头、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个案会商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三是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