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实施

30.09.2014  15:33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系统、有序的组织实施阶段。9月28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这一消息。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即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规划纲要》部署了我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大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倡导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推进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探索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价,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积极推进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交通运输等商务领域的诚信建设,有效维护商务关系,降低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科研教育、环境保护、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诚信建设,推动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和保障公平权益。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法院、检查、公共安全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以公正司法建公信、以公开司法促公信、以严格司法提公信、以廉洁司法保公信、以为民司法筑公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规划纲要》对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作出了系统安排,强调要以大数据为引领,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加快推进统一信用代码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骨干支撑,以专业化、市场化的社会征信数据库为补充,层次清晰、丰富多远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数据库。政府通过制度安排刺激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培育和规范发展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和信用服务机构。
  为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进行了规划设计,强调要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激励,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同时,还对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支撑,推进实施专项工程和创新示范等一系列支撑体系提出明确要求。
  《规划纲要》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是我省首部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其发布实施将对我省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