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出台就业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20.02.2017  18:40

  本报讯(记者 姚东)2月19日,省人社厅向媒体通报称,日前《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将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积极作用。该办法共七章36条,办法对资金支出范围、标准、分配、使用、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规范。

  据了解,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创业平台创建补助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