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多种形式祭奠公安英烈细化举措完成清明安保

05.04.2016  11:02

  人民公安报2016年4月5日讯    清明节期间,全国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祭奠英烈活动,缅怀英雄壮举,追思烈士忠魂。

  北京市公安局举办了“诗韵忠诚”——2016北京警察清明诗会。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出席诗会,并对崔大庆、高宝来等公安英烈的家属进行了慰问,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向他们送上鲜花和祝福。

  天津市公安局在天津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缅怀公安英烈祭扫仪式。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飞出席。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民警代表及公安烈士家属代表共计1200余人参加。

  河北省公安厅召开公安英烈遗属代表座谈会,要求全省广大公安民警要缅怀公安英烈崇高精神,继承英烈遗志,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责任。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仚生出席。

  山西省公安厅机关党委组织厅属各单位党员民警代表120余人,到太原市双塔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在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开设了“缅怀公安英烈”和“清明话安全”微话题。

  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率厅党委成员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合肥大蜀山文化陵园祭扫安徽公安“警魂墙”,深情缅怀公安英烈,向公安英烈敬献了花篮,寄托哀思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浙江省公安厅在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隆重举行祭奠活动,缅怀公安英烈。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出席活动并讲话。浙江省公安厅领导、公安英烈亲属、民警代表等近200人参加活动。公安英烈亲属代表及民警代表向公安英烈敬献了花篮。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公安英烈纪念园举行了主题为“深切缅怀公安英烈、永做人民忠诚卫士”的祭奠活动。阿拉善盟公安局因公牺牲民警徐爱先之子徐立沛代表公安英烈子女发言,全体民警重温了入警誓词。

  辽宁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缅怀英烈系列祭奠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向英烈墓碑敬献花篮,并在公安英烈墓地组织广大民警重温入党、入警誓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还在公安网上推出了公安英烈祭奠专栏和公安英烈祭奠网页。

  上海市公安局组织民警来到中共四大纪念馆缅怀革命英烈,重温入警誓词。民警们表示要继承英烈遗志,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

  江西省公安厅在位于省警察学院的公安英烈纪念墙前,隆重举行祭奠江西公安英烈活动。在公安英烈纪念墙前,大家向英烈敬献花篮、鞠躬默哀,表达对牺牲战友的深切怀念之情。

  河南省公安厅组织厅直机关百余名民警,在河南公安英烈纪念馆举行祭奠公安英烈活动。参加祭奠活动的全体民警向公安英烈默哀、献花,重温了入警誓词,并瞻仰了各个时期河南公安英烈的先进事迹。

  海南省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各种形式的祭奠、缅怀公安英烈以及慰问英烈家属活动。全省公安微博开展讲述英烈故事,反映纪念英烈活动;“海南警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门悼念公安英烈微信页面,供广大网友祭奠缅怀。

  贵州省公安厅组织民警在警官职业学院公安英烈墙举行缅怀公安英烈活动。全体人员集体默哀,随后依次向英烈墙敬献鲜花,表达对公安英烈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

  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民警开展形式多样的缅怀英烈活动,并在公安网上开设“缅怀公安英烈”专栏。此外,还开展了“我们的英雄”和“清明话安全”公安新媒体微话题以及祭英烈专题访谈宣传报道活动。

  甘肃省公安厅组织民警到兰州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祭奠活动;张掖、嘉峪关、天水、陇南、白银等地公安机关组织党员民警前往当地革命烈士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组织民警前往新疆公安英烈纪念园开展祭扫活动。民警们表示,要立足本职岗位传承公安英烈遗志,弘扬公安英烈精神,积极投身公安事业,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职责。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分别在雨花台烈士陵园“江苏公安英烈纪念墙”“南京公安英烈纪念墙”举行清明祭奠公安英烈活动,追思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

  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祭奠英烈活动,缅怀英雄壮举,追思烈士忠魂,慰问走访遗属,激励广大民警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力做好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各地铁路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到当地的烈士陵园、烈士公墓缅怀英烈,并组织座谈讨论、清明征文等活动。同时,广泛组织民警开展网上祭奠、献花等活动。

  为全力做好清明节安保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周密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整体平稳,为群众祭扫创造了良好的治安和出行环境。

  北京市公安局全体民警在岗在位,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社会面和重点地区防范控制,强化繁华街区和墓地景区的秩序维护,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社会面治安秩序良好。清明小长假期间,全市接报110刑事和秩序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0.6%和12.7%,未发生突出问题。

  天津市公安机关多警种密切配合,为群众祭扫创造了良好的治安和出行环境。截至4月4日12时,累计121万余名群众祭扫,全市110接报有效警情同比下降8.2%,其中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2%。各大陵园墓地、旅游景点治安秩序良好。

  辽宁省共出动警力12万余人次,车辆3万余辆次,备勤警力4.8万人次,全省有160余万群众参加的365处祭祀场所、有40余万群众参加的134个旅游景点游园活动安全有序,未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和交通、火灾等事故。

  上海市公安局依托治安巡逻防控、武装应急处突和群防群治守护“三张网”,出动警力5万余人次、警用直升机6架次,全面强化各大墓区、景区及周边区域现场交通、治安、消防管理,全力确保全市社会稳定、城市运行安全有序。截至发稿时,全市未发生重大案事件和重大火灾、交通事故。

  清明节期间,陕西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安保维稳措施,确保了清明节期间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了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安全有序进行,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道路交通、治安灾害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认真落实节日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公墓、烈士陵园和风景游览区的治安、交通和消防管理。节日期间,南京警方每天出动民警5500余名,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恶性交通事故及重大灾害事故。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总体部署要求,银川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治安、交通、消防等各警种通力协作,做好各公墓、陵区现场的治安防控、交通疏导及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圆满完成了清明节期间的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