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智明出席省人大民宗委第九次全体会议

22.09.2014  18:24

  日前,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民宗委主任吴军《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禄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禄智明指出,我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地区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一法两规定”,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共同进步,民族地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得到明显改善。

  禄智明强调,贵州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经验做法值得很好地总结和推广,省人大民宗委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和总结研讨。报告起草部门要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好两个工作报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贵州实际,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