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四举措会战“双过半”

01.06.2016  23:22

福泉市紧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要求,围绕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5.1亿元目标,提前部署、科学征收,确保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进一步加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狠抓税源台账管理,加强信息沟通、数据交流、情况通报,及时将信息变成税源,税源变成税收,税收及时征收入库。着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银行代收制度,扎实做好五项基金划转工作,确保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7.65亿元以上、完成全年指导性计划的51%。

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加快各级预算执行进度,加紧各类财政资金的分配、下达、支出和使用,深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求早安排、早支出、早投入、早见效,充分发挥资金应有效益,确保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53%以上,支出达12亿元以上。

三是注重固本培源。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财政金融互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加快培植“新兴税源”和“速效税源”,建立稳固的财源体系,不断增强财政实力。以招商选资、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以企招商、以商引商”力度,力争物流商贸、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优质项目早引进、引进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贡献,促进形成财源建设集聚效应。

四是推进财税改革。加快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国库收付等领域改革,制定出台了《福泉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确保使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切合实际、有序开展。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和行政事项权利下放,按照“划分税种、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基数保障”要求,进一步理顺市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