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改出“三好三满意”

02.06.2019  10:51

改出“三好三满意

——福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办督查激励

  近日,福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这几年,福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了,患者满意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干劲足了,取得了多赢的效果。”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俊告诉记者。

  张俊的话不假,数据足以证明:截至目前,福泉市建成9个重点专科,新开展12项新技术,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较改革前提高24.92%;住院患者较改革前提高5.61%,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与2016年相比,县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增长24.92%;医务性收入占比40.63%,增长2.53个百分点;药占比22.97%,下降1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12.99元,下降13.01%;住院人次人头比105.75%,下降0.60%。实现了服务量、医务性收入、医务性收入占比和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住院人次人头比的“三升三降”目标。

  数据的背后,是福泉市在改革上的创新和久久为功。

  自2015年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福泉市坚持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按照“突出公益、综合配套、积极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继出台了“1+15”配套改革措施,以“三改三促”为抓手,用大举措推动大改革,大投入提升大服务,推动公立医院“三个回归”,取得了患者、医务人员、政府“三个满意”的改革目标。

  改革人事制度,是重要的一步。该市实行“四同”管理,破除编制束缚。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四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编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交职业年金、同享退休待遇“四同”人员管理。

  打破编制束缚的同时,该市还大力改革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薪酬分配新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动力。除了实行院长聘任制和年薪制之外,重新调整岗位工资,打破县级公立医院工资分配形式,对职工个人档案工资进行统一封存,全部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制,由医院自行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完全打破论资排辈、大锅饭的分配机制,落实院内所有人员“同岗同酬”。

  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促进医院的公益回归。为此,福泉市建立了科学的补偿机制,市财政将执行药品零差率减少收入的25%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根据医院实际药品销售情况进行核实补助,一举破除“以药养医”的困境。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保障医院持续发展。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人员工资、政策性亏损、考核奖励、能力提升“四项投入”全保障。

  数据显示,改革以来,该市投入药品零差率政策性补助629.31万元;投入年终绩效考核奖励686.33万元;投入5.586亿元新建、扩建了市一医、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另将投入近1.1亿元购置急需医疗设备设施。

  医改的最终目标是让老百姓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此,福泉市大力改革医疗体制,促进疾病诊治。

  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培养项目,从2017—2019年计划三年定向培养150名乡村医生充实基层人才队伍,目前,已开展培养77人,投入资金60.27万元。

  同时,建立市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按照“乡村保基本、中心做全面、市级做特色”的整体思路,以全市4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牵头总院,将14个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业务关联、区域相近的原则组建成4个医疗“共同体”,推进“共同体”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就诊标准、药械采购、医疗服务等“五统一”管理。

  通过改革,福泉市实现了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好、服务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医生满意、政府满意“三好三满意”改革目标。(记者 梁晓琳)

  

[责任编辑: 邓娴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