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机构搭建全面完成

24.03.2016  18:50

搭建平台 强化履职

——福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机构搭建全面完成

    新华网贵阳3月24日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精神,把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各级编制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编办在江苏南通的安排部署,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的要求落到实处,福泉编委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完成全市执法机构设立、编制划转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结合省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精神,撤销福泉市城市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新组建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泉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同时在中央、省、州编办明确规定的执法范围内,合理审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3项主要职能职责,并为其核定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75名。同时按照执法权限相近相通原则,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4个执法大队。

    二是积极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及时审定通过《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编制调整建议方案》《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分配建议方案》,将原城市管理局所有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整体划转到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从涉改的农工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等10余个部门(单位)采取整体或部分划转的形式,共计划转编制73名、人员49名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三是合理设置部门综合执法大队。为推动、保障市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扰乱、阻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在市公安局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福泉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派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撤销了交通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的多重执法机构,分别组建一支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该部门内的所有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设置乡镇分局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全市6个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作为派驻在乡镇,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加挂乡镇城镇综合执法室牌子),从而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专业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同时明确规定执法分局除依法履行执法业务、参与重大应急、“两违”管控、执法协作等任务以外,原则上不承担乡镇境内的其他社会管理事务,以进一步保障执法分局的工作独立性与专业性。

    目前,在完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划转、相关综合执法队伍设置等工作的基础上,市编办正在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搭建、相关科级干部选配、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努力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力争为深化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益借鉴,为福泉建设好“五个福泉”、率先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