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过好党内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21.02.2017  23:19

贵州省国税局 党组书记、局长 卢自强

      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和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认真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推动管党治党更严更实更硬。

        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不断夯实和厚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严肃认真地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立起来。要严肃认真抓好纪律严明这个关键,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令行禁止。要按照坚持根本宗旨、保持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严肃认真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严肃认真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之成为锻炼党性、提高觉悟和强身治病的熔炉。要严肃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就会成为无声的命令,强大的感召。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表率意识,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学习贯彻《条例》,要严格落实党组的党内监督责任。各级党组要肩负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监督职责,既挂帅又出征。要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纪检组组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必须增强监督意识,把监督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把党员干部成长发展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和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督之下,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搞好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必须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推动管党治党逐步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