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锤炼新作风 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

24.06.2016  20:03
      贵州省国税局 局长 卢自强     推进税收现代化,必须激发干部新状态,解决好为官不为问题,锤炼税务干部廉洁、公正和高效的新作风,推动税收事业不断发展

        激发新状态,才能实现新作为;提振精气神,才能推动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了为官不为的3种情况,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和担当不足“不敢为”。要实现中国梦,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税务干部必须树立新状态,着力解决和防止为官不为问题,自觉锤炼廉洁、公正和高效的新作风,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现代化不断创新发展。

        树立新状态,就是要着力解决和防止为官不为问题,激发税务干部奋发有为的状态、敢闯敢试的斗志和开拓进取的精神,使税务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遵规守纪、作风过硬和清正廉洁的作风。要坚持把严格管理干部与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管好自己、勤政廉政,又要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和心理上关怀,让干部安心、安身和安业,推动干部心情舒畅、充满自信、敢于担当和积极作为。要区分干事创业与违纪违法的区别,把先行先试的失误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和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地干事创业。

        锤炼新作风,要坚持党员带头做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党员干部要增强看齐意识,以更严更高标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我是党员,我是领导干部,请向我看齐”的意识,做自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模范,做自觉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模范,做自觉扛起责任善于管理的模范,做自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模范,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形成强大的引领力量。要树立高远的人生目标,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避免交到损友,沾染上不良嗜好,玩物丧志,甚至身陷囹圄。

        锤炼新作风,要坚持廉洁齐家正家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干部家风事关党的形象、社会风气以及家庭生活质量,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税务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没有家人的支持,怎能安心做好工作?没有家人的理解,怎能做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党员干部如果连家属子女都管不好,又如何能够担负起“治国平天下”的使命?因此,党员干部要常思养育之恩,常念天伦之乐,引导家属多吹廉洁风。要坚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带动全系统树立向善、向好、向上的良好风尚。

        锤炼新作风,要坚持严格执法树形象。税务执法人员的作风,关系到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直接感受和体会。如果税收一线执法人员作风不好,影响的是纳税人对整个税务机关的评价,而不仅仅是对执法人员个人的评价。一线执法人员要自觉做到廉洁从税,不碰“高压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所有执法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得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纳税人财物。要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急纳税人之所急,解纳税人之所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树立起高效廉洁的形象。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6年6月21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