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

22.05.2015  21:22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讯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

当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降雨较为集中,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5月份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局地突发性暴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并把每个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要求,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

通知要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及时报送汛期暴雨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量级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河湖水位、流量的监测,健全完善预报预警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灾前、灾中、灾后的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变化趋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高影响路段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和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向社会和有关方面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偏远地区灾害预报预警。(本报记者 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