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满月” 登记立案3万余件

20.06.2015  14:55

  昨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省法院立案渠道畅通,立案秩序井然,截至6月15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31557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30010件。在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中,一审民事案件22092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最多,民商事诉讼案件的占比不断上升。

  ■ 遵义贵阳毕节位居登记立案数量前三位

  因开采锰矿,造成铜仁市松桃县冷水溪乡赵家沟村59户村民房屋受损,受损面积达7000余平方米,涉及村民300余人。自2010年以来,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得到合理解决。59户村民选出村民代表向法院提起起诉。今年5月6日,当村民代表专门聘请律师,收集材料,来到松桃县人民法院时,立案法官对诉讼材料作形式核对后,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言人李黔元介绍,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半月以来,群众以前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从源头上、根本上得到解决。现在,立案变得更加规范、便捷,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据介绍,自全省法院5月1日全面实现立案登记制以来,截至6月15日,全省法院登记立案3155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3.1%。其中,当场登记立案30010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5.1%,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5.1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立案收案数量平稳上升,比全国法院平均数低5.9个百分点,未出现立案数量“井喷”的情况。“全省法院2014年底开始试行立案登记制,为5月1日全省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李黔云说。另外,从地区分布情况看,遵义市、贵阳市、毕节市,分别以7070件、4734件、3558件位居登记立案数量前三位。

  ■ 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中 一审民事案件占73.62%

  在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中,一审民事案件22092件,占73.62%。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的数量最多,原因在于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反映在司法领域中就表现为民商事诉讼案件的占比不断上升,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了群众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意愿。其次是执行 申 请 6 7 01件 , 占22.32%。值得注意的是,一审 行 政 案 件1115件 , 占3.72%,增幅最为明显,同比上升217.7%。其中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确权、信息公开等案件约占行政案件总量的30%。这些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这说明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及立案登记制改革使得“民告官”的诉讼渠道更加畅通,群众的诉权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另外,一审刑事自诉案件95件,国家赔偿申请7件。

  此外,全省法院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的1908件,原因是许多群众对登记立案工作还未完全了解,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些案件在当事人重新提交材料后,符合法律要求的,都予以登记立案。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62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行政案件26件。这些案件基本上都是因为所诉事项的管辖等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在此,李黔云提醒群众,在起诉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