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琴省长、魏国楠副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时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新要求

11.04.2018  12:05

4月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第十三届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谌贻琴省长强调: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立法工作。今年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突出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同时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这一目标。法制办要严把立法质量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实事求是,不成熟的项目不纳入,一旦纳入就必须完成。不立则已,立就要立良法,并且让它落地。要坚持与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相结合,统筹考虑。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立法项目。通过立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法治支持与保障。

魏国楠副省长指出,政府立法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前提,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方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站在全局高度,紧跟中央脚步,做好立法工作。要充分考虑机构改革的情况,统筹好立法工作与机构改革之间的关系,做好立改废相衔接。法制办要与人大建立动态联系机制,对确需完善的立法项目,依法、按程序调整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对通过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会上,主持工作的李兵副主任就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的情况作了说明。(法规二处  陈明供稿)